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请各学院、系(部)组织学生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11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为重点;以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册(页)发放、手机短信、法制微博等多种形式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可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活动情况(文字附照片)报宣传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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