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医发�2012�72号
中共承德医学院委员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承德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中共承德市委和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承德医学院委员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12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承德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校党委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和承德市委同意,承德医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51名。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各选举单位党员人数比例及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二、出席承德医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承德医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三)在教学、医疗、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四)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五)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各选举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提名。在代表提名中要注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包括管理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工人、学生、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并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登记表、名册),于2012年12月1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常委会研究通过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选举形式可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再等额正式选举产生代表。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于2012年12月12日前书面报党委组织部。
四、召开承德医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把选举承德医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校党委。要通过选举承德医学院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所选代表的质量,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做好 代表选举 通知
承德医学院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印
(共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