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了《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组织实施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47号),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专业学位授权,且通过专项评估或合格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参评。 我校中药学系、护理系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参加此次水平评估。2020年12月7日,主管校长主持召开动员会议,对参加评估的授权点进行工作部署,正式启动评估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研究生部精心组织此次工作,根据《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与两个学位授权点一起加班加点组织评估材料。本次评估工作得到了科技处、基础医学院、中医系、心理学系、社科部、发展规划处、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评估期间主管校长主持召开了4次评估论证会,邀请校内各领域的专家对两个授权点的申报材料进行深入讨论、严格把关,并亲自参与了材料的修改工作。组织材料的过程中,认真凝练符合评估指标体系的数据材料,使上报的材料更加详实、严谨。截止至2021年1月27日,我校历时两个月的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参评材料报送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水平评估工作总结了近五年来,中药学系、护理系学位授权点建设成效,梳理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我校专业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校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强化优势,补足短板,提高专业学位授权点整体水平,围绕我校整体规划目标,深层次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为建设有特色、有影响的医科大学助力。
作者:研究生部 庞健 编辑:党委宣传统战部 范萌 审核:党委宣传统战部 王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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