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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我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系列纪实报道之八】完成“大学”实地考察点位创建任务 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17-09-27 作者:宣传部 范萌 浏览次数:

  团结协作 共建全国文明校园  齐心协力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我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系列纪实报道之八


    8月14日,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年新增加“大学”实地考察点位。我校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校领导部署、督办,各相关部门联动协作,5日内便全部完成点位任务。

    党委宣传部、安全工作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计财处等部门通力合作,在行政楼前橱窗、教学楼一楼大厅、教室内展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体育场西侧外墙、教学楼楼道、图书馆各楼层设置“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橱窗、展板。对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的部位,进行检查和修整,增设无障碍设施标识。对“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等四防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和及时完善。

   10月,我校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点位考察及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全校上下正在按照创建的标准要求,把握时间节奏,突出问题导向,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精神饱满地迎接省文明办的检查。学校将以本次复查考核为契机,按照要求强化落实,以不断求进求新的工作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素质,保持和发扬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努力推进学校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明德广场前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

阳光体育场外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



图书馆内部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

教学楼和教室内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学生守则等宣传展板

大学生活动中心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

行政楼内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

行政楼前橱窗内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教学楼大厅内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教学楼内走廊、教室内均有行为规范等准则

行政楼内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学楼前橱窗内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无障碍通道

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无障碍通道

学生宿舍的无障碍通道

设置无障碍通道标识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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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部 范萌

编辑:宣传部 周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