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监察工作调度会的工作安排,2012年11月12日下午2:30,纪委书记张亚平、副院长薛景凤在监察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承德医学院关于校园内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审批管理办法》(承医政发�2012�46号)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经营性项目证照是否齐全,经营是否合规,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关从业证明,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营单位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证照已经齐全,或者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两家经营单位还未办理相关手续;2、学生公寓之间的一个临时摊点仍未拆除;3、部分经营单位私拉电线、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工具数量不足,存在火灾隐患;4、校园内的广告牌大小、颜色、形状不统一,同时还存在经营单位私自悬挂广告牌的现象。
纪委书记张亚平在肯定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工作的同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下意见:
1、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11月底前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不许营业;
2、对违规搭建的临时摊点有关部门做好说服工作责令拆除,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对部分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检查,同时与消防部门沟通推动工作;
4、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广告牌的样式,使校内各经营单位的广告牌既符合经营单位的需求,又符合学校的规定。对不符合学校规定悬挂的广告牌,责令经营单位拆除;
5、责令学校集体工所开超市收回其对外出租的房屋,并拆除其违章建筑。
副院长薛景凤强调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同时指出学生公寓实施消防安全检查,避免学生私拉电线的现象发生,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相关部门表示,一定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对校园内的经营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与监督,保证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编辑:范萌 |